2023 台灣樂旗大獎賽

實施要點

資格

規定

一、本比賽為學生團體項目,參賽選手須為該校在學學生(指揮可為指導老師),不得跨校組隊。

二、正式參賽者無法參加時,方得以候補人員遞補之。候補人員資格同第一點所述,須為該校在學學生。

比賽

辦法

一、報名相關規定:

1. 本比賽採Email 報名,直至提供資料及繳交保證金後,方完成報名手續。協會方將以 Email 回信通知隊伍已完成報名。
2. 本比賽參賽隊伍數量上限為六支隊伍,錄取資格以完成報名手續之順序決定。
3. 匯款資訊:
銀行:台北富邦銀行 城中分行
帳號:(012)82110000180660
戶名:台灣行進與表演藝術協會黃源傑

二、比賽日期:112 年4 月30 日

三、比賽地點: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

四、獎勵辦法:

1. 依等第頒發獎狀及獎金。(金牌獎以上:新台幣三萬元整;銀牌獎:新台幣兩萬元整;銅牌獎:新台幣一萬元整)
2. 獲得全場最高分者發給獎盃及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。
3. 由評審團共同決議一名特別獎發給獎牌及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。
4. 所有參賽選手均發給參賽證明。
5. 各團隊均發給交通補助。